杭州一网店被处罚后起诉区市监局、区政府,区长、局长出庭应诉。

据澎湃,5月28日上午,缪某起诉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和余杭区政府、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杭州中院院长陈志君担任审判长,余杭区区长王牮和市场监管局局长汪仁娣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在于涉及公开出售的数据产品能不能作为商业秘密受保护?这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遇到的新问题,在法学界看法不完全一致,司法实践当中缺少类似判例,原被告双方也有较大的争议。至庭审结束,该案未当庭宣判。

去年4月,余杭区市监局经调查发现,缪某在负责某电商平台的网店运营期间,实名认证并使用其担任店长的店铺子账号,能查看该店铺订购的电商平台“生意参谋”数据。2022年6月至8月间,缪某将其掌握的店铺子账号提供给案外人杨某使用,供杨某登录浏览电商平台内“生意参谋”数据,或应杨某要求查询并提供案涉电商平台内“生意参谋”数据。

余杭区市监局认为缪某泄露了该电商平台的商业秘密,责令其停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缪某对该行政处罚不服,向余杭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区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缪某向杭州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杭州中院相关人士表示,此案重大、复杂,系该院提级管辖的首例一审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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